極目新聞記者 趙貝
4月25日,極目新聞記者從南漳縣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執結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該案件執行過程中曾多次受阻,法院反復調解并兩次拘留被執行人,終使賠償到位。
2021年7月,張某駕駛無號牌三輪電動車,與同向前方行走的路人陳某相撞,致陳某倒地受傷,張某駕車離開現場。經交警大隊認定,張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該案經一審、二審后,判決張某在限定期限內,賠償陳某各項損失共計138660.49元。因張某拒不履行,陳某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向張某送達執行法律文書,但張某拒不申報財產狀況,電話關機,法院遂對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執行干警與張某溝通中,了解到其家中大小事務由張某兒子拿主意,遂多次電話聯系其兒子了解其想法。
執行干警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但張某兒子認為,執行干警應先對其父親解除司法拘留,待其父親打工掙錢后還款,言語中并沒有透露出想要主動還款的意思。且張某在拘留期間也毫無悔改,拒不申報財產狀況,法院再次對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
被執行人一方還在進行拉鋸戰,但申請人一方已經等不及了。此時的陳某,還在等著救命錢到醫院進行第二次手術,且此次事故造成陳某十級傷殘,后期還需護理、治療,必須盡早拿到錢。
執行干警聯系張某兒子,告知其父親拒不履行法律義務,法院再次對其父親進行司法拘留,若后續還是冥頑不靈,將面臨承擔拒執罪的風險。經過近一小時的通話,張某兒子這才真正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表示立即和家人商討,盡快給執行干警回音。
這一次,執行干警沒有等太久,在添加張某兒子的微信后,其表示因家中困難,能否請執行干警組織雙方在一起商討和解方案。
最終,在執行干警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張某一次性給付申請人陳某10萬元,余下的款項陳某自愿放棄。
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后,張某兒子將執行款打入法院執行賬戶,該案執結完畢。
法官表示,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的審判實踐中,無證駕駛無號牌三輪摩托車、電動車,不按交通安全規則行車的司機所占比例不小,造成交通事故后,因家庭經濟狀況不好,或拒不悔改,在案件判決生效后,拒不履行法律義務,逃避執行,造成被執行人被限定高消費、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