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現場查獲943只“癩蛤蟆”
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訊(記者李博 通訊員肖亞玲 吳安婷) “癩蛤蟆”是國家三級保護動物,銷售和食用均違法。4月25日,極目新聞記者從建始縣公安局獲悉,該局近日查獲一起非法捕捉收購“癩蛤蟆”的案件,該案已于4月23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943只“癩蛤蟆”已被放歸大自然。
3月11日,建始縣公安局紅巖派出所民警在轄區設卡進行治安清查,在檢查一輛黑色轎車時,發現車后備箱內裝有6袋野生“癩蛤蟆”。
經詢問,駕駛員徐某稱是自己收購所得。隨即,民警將徐某及其運輸野生動物的車輛帶至紅巖派出所調查,并聯系縣局森林警察大隊。經查,徐某駕駛的車輛載有6袋野生“癩蛤蟆”,共計943只。
據徐某交代,他于3月11日上午,分別在建始縣花坪鎮的漆潦、三岔溪、大石板三個村收購所得。根據徐某供出的線索,森警大隊民警乘勝追擊將黃某、謝某等5名涉案人員全部抓獲。經鑒定,“癩蛤蟆”為國家“三有”保護動物“中華蟾蜍”,有著重要生態科學價值。
目前,943只被捕獲的蟾蜍已經被放歸大自然。徐某在明知其收購的“中華蟾蜍”是非法獵捕的情況下,仍然予以收購,其數量較大,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犯罪嫌疑人黃某、謝某等5人在未辦理狩獵證的情況下,擅自捕捉“三有”保護動物,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涉嫌非法狩獵罪。目前,此案已移送至建始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