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劉暢、通訊員劉云婷)5月5日,武漢市洪山區法院受理的首例知識產權案件順利辦結。
原告某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訴稱被告武漢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銷售了未經原告授權的、帶有原告獨創動漫形象的筆筒,侵犯了動漫作品的著作權,要求其停止銷售涉案筆筒,并賠償損失。
法官當庭核查了關于該美術作品的著作權人、侵權人的侵權方式等相關證據,并針對原告主張的著作權權屬內容、侵權商品是否有合法來源等方面進行了詢問,在查清基本案情后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調解,最終原、被告達成庭外和解協議,該案以準許原告撤訴的方式畫上了圓滿的句號。洪山法院組建專門審判團隊,指定民事審判第三庭暫時負責審理知識產權案件。
洪山法院積極籌備成立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的專業審判庭,逐步實現專業化、集約化審理。同時選派業務骨干到武漢知識產權審判庭跟案集中學習,提升業務能力,為知識產權審判做好知識和人才儲備。
結合“大學之城”區位特點,洪山法院在案件審判、訴源治理、職能延伸上多點發力,助力三轄區營商環境優化升級。同時運用網上立案、電子送達、在線審理、電子卷宗等全流程網上辦案體系,加快智能化建設;組建專業知識產權審判團隊,選準配強審判力量;依托周邊高等院校集中的優勢,開展智庫建設,為高質效審理知識產權案件提供科技支撐、人才支撐和專業技術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