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中央文明辦、文化和旅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關于規范網絡直播打賞 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等一系列新要求與工作舉措,為切實加強網絡直播行業規范,營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明確了制度依據。
近年來,我國網絡直播新業態發展迅猛,在經濟發展,文化供給等方面發揮了重要推動作用,但同樣暴露出諸多問題與漏洞,特別是平臺主體責任缺失、主播素質良莠不齊、虛假宣傳誘導打賞等問題頻頻發生。加之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易被新興事物吸引、抵抗不良誘惑能力弱等特點,導致其沉迷直播打賞的情況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誘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青少年保護工作事關國家和民族的未來,整治網絡直播亂象迫在眉睫,此次《意見》印發無疑及時為各類網絡平臺上了一道“緊箍咒”。
未成年人是網絡直播整治的重點關注人群,直播打賞是重點關注環節。回顧網絡直播打賞的種種亂象,不難看出未成年人揮斥重金打賞主播的鬧劇不勝枚舉,不僅給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更是使孩子與父母之間產生了信任間隙,不利于親子關系的健康成長。《意見》中“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基于未成年人尚未建立健全的金錢觀與消費觀,不完全具備正確判斷事物的能力和決策理性,具有充分的理論基礎;而“榜一大哥”“謝謝大哥的火箭”等都是人們耳熟能詳的一些網絡直播打賞用語,在一聲聲看似親切的“尊稱”與“感謝”下,涌動的是一股“氪金”打賞的不正攀比之風,其利用了人們的攀比心理與從眾心理。“禁止以打賞額度為唯一依據對網絡主播排名、引流、推薦”找準痛點,重拳出擊,狠剎歪風邪氣,推動網絡直播整治從“事后退款”的事后補救,轉向正面風氣引導的事前防范。
規范直播亂象,離不開各大平臺的高度自律以及對相關規章制度的積極落實。早在去年2月,國家七部門就已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網絡直播規范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然而由于沒有實施重罰制度,各大網絡平臺仍然毫無畏懼,受利益驅使對不合規直播打賞現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此次《意見》多措并舉,處罰嚴厲,為網絡直播整治提供了小切口精準導向,平臺若不進行合理監管將直接觸動其“利益蛋糕”,如暫停打賞功能、關停直播業務,具有很強震懾作用。
但未成年人參與網絡直播打賞亂象要想真正做到事前防范,仍需要社會各部門協同發力。各大網絡平臺嚴格自律,進一步優化未成年模式;監管部門全過程跟蹤督導,嚴肅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家長和學校要對青少年進行正確的引導和監督,使其對網絡直播形成正確的理性認識,真正確保網絡直播打賞源頭治理。
互聯網不是法律真空地帶,網絡直播行業不允許胡作非為。相信在多方努力下,定能讓網絡規范監管“緊箍咒”戴得更緊,未成年人正確使用網絡的“保護傘”撐得更牢,網絡織成的虛擬空間更加清朗。
稿源:荊楚網
作者:閔揚(湖北宜昌)
責編:丁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