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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潮紛至,氣溫驟降,受傷工友劉某的心卻暖暖的。近日,在湖北宜昌市猇亭區紅港新村社區法律服務室,因工受傷的劉某與宜昌市某餐飲公司法定代表人簽訂工傷賠償和解協議,由某餐飲公司向劉某支付工傷賠償款8.3萬元。劉某后續治療費用終于有了著落,讓猇亭區檢察院檢察官劉輝內心感到很溫暖。12月8日,劉輝向極目新聞記者講述了事情始末。
劉輝介紹,今年8月,猇亭區檢察院干警在開展“下基層察民情解民憂暖民心”實踐活動中,得知劉某今年7月在宜昌市某餐飲公司外包食堂打工期間,因食堂地溝蓋子未蓋上,造成其腳后跟摔成粉碎性骨折。治療出院后,醫生診斷,年過五旬的劉某還需二次手術拆除鋼板。
而劉某提供勞務服務的某餐飲公司僅在今年7月為其支付入院治療費用1.7萬元,后期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費用均未賠付。劉某多次與該公司聯系協商都未得到回應。因劉某離異,唯一的女兒又外出打工,其出院后生活無法自理只能求助前夫照顧,且因病無法工作導致生活入不敷出,于是向檢察機關尋求幫助。
劉輝介紹,猇亭區檢察院在掌握這一線索后,迅速成立辦案組,第一時間與當事人聯系,進一步了解相關情況后,決定支持劉某起訴。經聯系劉某提供勞務服務的宜昌某餐飲服務公司,檢察官對該公司實際經營者進行約談,了解該企業的經營狀況和勞動者工作情況,并督促其履行法定義務。
簽訂和解協議(通訊員供圖)
“作為劉某勞務活動雇主,理應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因勞動場地不符合安全作業標準而造成劉某受傷入院,對此餐飲服務公司應對劉某受傷承擔相關的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經過耐心釋法說理,最終,宜昌某餐飲服務公司和劉某雙方達成和解,承諾支付劉某因工受傷的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賠償金等共計8.3萬元。
猇亭區檢察院檢察長吳俊峰表示,該院將持續關注社會弱勢群體的“急難愁盼”問題,依法能動履職,以實際行動回應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新期盼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