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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 陳玉萱
武漢某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租賃一家機械企業塔式起重機,因受疫情影響資金周轉困難,未能及時支付租賃費被告上法庭。近日,經武漢市黃陂區法院李家集法庭調解,該公司與該機械公司達成和解。
武漢某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因工程建設需要,與一家機械公司達成了租賃協議,租賃了塔式起重機,雙方約定了租金為50多萬元。然而該工程建設公司卻未能按月支付租金。2022年11月,機械公司一紙訴狀將武漢某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拖欠租賃費用及逾期付款利息,共計59萬余元。除此之外,機械公司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要求凍結工程建設公司近百萬的財產。
武漢市黃陂區法院
武漢市黃陂區法院李家集法庭受理該案后,聯系了武漢某工程建設有限公司,了解該公司并非惡意欠款。該公司解釋稱,因受到疫情影響,該公司名下多項工程停滯,導致資金周轉不開,若只凍結銀行賬戶及相應財產,可能引發連鎖反應,該公司經營更難開展。而機械公司也等著回款維持經營。
為此,承辦法官決定組織雙方調解,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勸說雙方。12月5日,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武漢某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在2022年12月10日之前支付17萬余元,于2023年1月20日之前支付100000元,剩余欠款在2023年7月1日之前付清。
據介紹,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對涉企案件始終秉承善意司法理念,堅持“調”的主基調,盡可能降低訴訟對企業的負面影響,從保障債權實現、兼顧企業發展的共贏角度辦理案件,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通訊員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