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網約車司機衛先生發視頻稱幫摔倒老人報警反被誣陷,交警暫扣其車輛,引發關注。12月12日,衛先生公開回應,此事已澄清,摔倒老人家屬已聯系他和解,賠償誤工費、交通費共計2000元,老人家屬稱當天老人飲酒,有些神志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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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表示,網約車司機幫摔倒老人報警反被誣陷,其實與以往“扶老人”反被訛的案例,均體現了公眾遇到老人摔倒“扶不扶”的道德焦慮,其背后是社會信任缺失的表現。
網約車司機發現老人摔倒(視頻截圖)
司機還原扶老人始末,已和解并獲家屬賠償
12月11日晚,上海市奉賢區網約車司機衛先生開車途中遇到路邊一位騎電瓶車的老人摔倒在地上動彈不得,便上前詢問老人是否需要幫助,經老人同意后報警求助。
由于擔心被老人誣陷,衛先生在打電話前還特意表示“不是我撞的你,我只是路過”,并錄制視頻留作證據。
衛先生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老人摔倒的位置離自己的停車點有10米,中間還有隔離帶,“報警時,我查看老人的頭部還在出血。”隨后,衛先生簡單幫老人止血后,又拿電瓶車上的毯子給老人蓋上。
警方、醫護人員趕到現場救治(視頻截圖)
民警到現場后,摔倒老人卻改口稱,是衛先生撞了他,并要求賠償。為了固定證據,衛先生的車輛被交警暫扣。當晚,衛先生將現場視頻發布在社交平臺,引起廣泛關注。
12日,衛先生發視頻公開回應,奉賢警方已還其清白,并與摔倒老人家屬達成和解。當日,摔倒老人女兒女婿約衛先生見面后,連連道歉,并賠其誤工費、交通費共計2000元。
后來,衛先生了解到,摔倒老人當天喝了點酒,有些神志不清。他在公開回應中表示,“今后再遇到有人摔倒,在留好證據的前提下,還會去扶。”
網約車司機與摔倒老人家屬和解,并獲賠誤工費、交通費(視頻截圖)
律師稱扶人遭訛或誣陷,應該誰主張誰舉證
上述事件引發關注后,遇老人倒地扶不扶,再次引起熱議。北京中聞(西安)律師事務所譚敏濤律師認為,網約車司機幫摔倒老人報警反被誣陷,其實與以往“扶老人”反被訛的案例,均體現了公眾遇到老人摔倒“扶不扶”的道德焦慮,其背后是社會信任缺失的表現。
中國青年報曾報道,調查顯示,87.4%的受訪者表示“扶老人”的道德焦慮在當前社會普遍存在,84.9%的受訪者坦言自己就存在“扶老人”的道德焦慮。
應從司法的角度來審視“扶老人”現象。《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條明確規定,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當前,扶不扶老人不用顧忌了,已有法律‘撐腰’。 ”盡管如此,譚敏濤律師還是建議,扶人之前可以錄視頻、拍圖片作為自證清白和配合有關部門調查的證據。
警方現場勘查(視頻截圖)
譚敏濤律師表示,如果扶人遭訛或誣陷,救助人應堅持“誰主張誰舉證”的訴訟原則,要求受助人自己拿出證據來證明其主張。“不能簡單推理,認為你沒有撞到我,為何要扶、送我去醫院救治......這是一種不正常的現象,久而久之,不敢扶的人會越來越多。”
譚敏濤律師提醒,在無法查明事實真相,雙方當事人也無法證明自己的證據有更強的證明力的案件中,直接推定救助者不是肇事者或證明救助者就是肇事者的證明責任,由受助人承擔。
譚敏濤律師建議,對于誣陷救助者的受助人,應給予其相應的處罰。被扶的人如果有訛人、誣陷的情節,即在明知對方無辜,卻依然將責任推給對方,試圖讓對方賠償等,這種使用威脅、要挾、恫嚇的手法,故意訛人錢財,屬于敲詐勒索,當受處罰。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