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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記者張茜 通訊員郭姍姍)近期,針對部分涉疫藥品和醫療器械產品價格出現異動,全省市場監管系統迅速行動,全面開展巡查檢查,嚴厲打擊借疫情之機,哄抬涉疫物資價格、囤積居奇、捆綁搭售、不執行價格干預措施等價格違法行為,從嚴從緊、抓細抓實涉疫藥品和用品價格監管。13日,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了全省市場監管系統近期查處的一批涉疫物資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1、武漢市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光谷店所售抗原檢測試劑進價為67.5元/盒,在美團上以270元/盒進行銷售,進銷差率為300%,其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
2、襄陽市樊城區某大藥房有限公司二百九十四分店在銷售抗原檢測試劑同時,強制搭售復方金銀花顆粒和金蓮花膠囊。其行為涉嫌構成強制搭售的不公平價格行為。
3、宜昌市點軍區某藥店銷售蓮花清瘟膠囊(0.35x12粒x2板)標價30元/盒,實際結算35元/盒,其行為涉嫌構成價格欺詐違法行為。
4、咸寧市通城縣某藥店蓮花清瘟膠囊(0.35x12粒x2板)進價為16.8元/盒,售價從12月6日的25元/盒漲至12月10日的50元/盒,該藥店在成本未明顯增加的情況下大幅度提高商品價格,其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
5、黃石市某藥店銷售75%乙醇消毒液,標價6元/瓶,實際結算10元/瓶,其行為涉嫌構成價格欺詐違法行為。
省市場監管局表示,各地將對上述違法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各相關經營者要引以為戒,依法合理運用自主定價權,嚴格按照《通告》要求合法合規經營,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共同維護防疫穩定大局。
市場監管局提示:“若消費者發現在進購成本沒有明顯變化的情況下,藥品價格較市價過分高出、過快上漲;藥店指定購買某套餐或指定搭售某商品才能購買‘熱門’藥械,均屬于哄抬物價、捆綁銷售等價格違法行為,可以直接撥打12315和12345投訴,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嚴從重查處。”同時,該局也呼吁消費者合理采買防疫物資,切勿因恐慌情緒造成不理性消費。
下一步,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密切關注藥品、醫療器械等涉疫物資市場價格動態,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嚴查各類價格違法行為,持續曝光違法典型案例,及時妥善處置價格投訴舉報,切實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