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了新鎖,心里就踏實了,”12月12日,湖北省團風縣淋山河鎮居民舒某手拿大門鑰匙,看著曾經被他人長期侵占的房屋終于要回來了,激動的心情難以言表。
(資料圖)
舒某在警方幫助下,終于要回被占多年的房子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債主討債合情合理,但是如果用的方式不恰當,可能就涉嫌違法了。近日,團風縣公安局淋山河派出所破獲1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
2015年7月,徐某和余某發生債務糾紛,法院判決余某歸還徐某借款,但徐某向余某多次討要無果,便心生怨念,想通過“特別方式”討回借款。
突審犯罪嫌疑人
當初,余某向徐某借錢時,將前妻舒某位于淋山河鎮一處房屋的房產證作抵押,在徐某看來,只要余某不還欠款,房屋就歸自己。于是,多次非法強行進入,并將該房屋的院門鐵鎖更換。期間,徐某為了將房屋兌換成錢款,欲私自將該房屋賣給他人,可因手續不全,這筆生意沒做成。
徐某心有不甘,心想“既然賣不掉,那就租出去,同樣能收到錢,”在把房屋簡單修整一番后,徐某就將該房屋出租給租客王某,從2021年6月起至今,一直通過房租獲得收益。
租戶已將房子騰空
看見自己的房屋被占,舒某氣憤地來到淋山河派出所報警求助。
民警先后奔赴多地展開調查。起初,民警電話聯系徐某,希望他能主動到派出所投案,可徐某謊稱自己在武漢。民警隨即轉變調查思路,通過村干部聯系徐某,并確認其在鄂州廟嶺某工地務工。12月7日,民警驅車直奔廟嶺將嫌疑人徐某抓獲。
在派出所對嫌疑人訊問時,徐某始終認為自己的行為只是用一種特殊方式拿回自己的東西,沒有違法犯罪。辦案民警向徐某算“違法賬”“經濟賬”“感情賬”,用心用情用智,讓徐某清楚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屬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最終,徐某懊悔不已,希望獲得受害人舒某的諒解。同時,徐某主動與租客聯系,對方也同意退出房屋,還舒某一個干凈整潔的家。
12月12日,在得知房屋已經要回來后,舒某第一時間更換了房屋的門鎖,這是時隔7年,舒某再次踏進自己的家,拿著新鑰匙的舒某對民警表示感激。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