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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小案解民憂,湖北咸寧嘉魚縣公安局始終立足主責主業,保持高壓態勢打擊轄區內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用實際行動守護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12月7日,嘉魚縣公安局魚岳派出所民警慧眼識“珠”,抓獲違法行為人1名,偵破搶奪案1起。
(圖片來源 云上嘉魚)
12月1日,魚岳派出所民警在魚岳鎮某小區門口進行疫情防控值守時,遇到社區工作人員將一名男子送往小區內進行居家隔離。在查驗其健康碼和行程碼時,細心的民警觀察到,該名男子與前期研判的一起搶奪案違法行為人長相十分相近。
通過進一步信息比對,民警確認了該男子身份信息與“情指勤輿一體化”專班反饋的搶奪案違法行為人周某(男,19歲)信息吻合。
因該男子系武漢返嘉人員,按當時的疫情防控要求需居家隔離,因此派出所民警先與社區工作人員取得聯系,將此情況反饋給工作人員,并進一步確定了其解除居家隔離的起止日期。12月7日,在周某解除居家隔離后,魚岳派出所民警前往其家中將其抓獲歸案。
到案后,周某如實交待了11月11日在魚岳鎮沙陽大道某副食店內,搶奪1瓶可樂和五包檳榔的違法行為。目前,周某已被嘉魚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