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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貪圖小利,95后小伙三次幫助他人轉移資金,獲得非法利益720元,引來數年牢獄之災……12月15日,湖北鐘祥市檢察院檢察官以案說法,提醒市民群眾切莫貪圖小利,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承辦檢察官介紹,今年2月中旬,周某某在武漢市蔡甸區一網吧廁所內看到一則可以幫助銀行“黑戶”貸款的廣告,周某某因貸款逾期不能繼續貸款,遂添加廣告上的微信號,希望對方幫助他貸款。
對方約見周某某后,表示周某某的銀行卡流水太少,需要刷足流水才能貸款,周某某將兩張銀行卡、手機卡、網銀密碼和支付寶賬號交給對方。
幾天后,周某某通過手機網銀查詢到自己的銀行卡流水巨大、交易頻繁,意識到對方在利用其銀行卡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遂于3月初將自己的銀行卡和手機卡要回。
3月中旬,對方通過微信聯系周某某,希望周某某用銀行卡幫助轉賬,并承諾事后給周某某200元好處費,周某某知道對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于是拒絕了對方的要求。
“過了幾天,周某某因經濟拮據,又主動聯系對方,答應用銀行卡幫其轉賬,但需支付好處費,對方同意了。”承辦檢察官介紹,隨后,周某某在銀行卡收到錢后,通過微信、支付寶、ATM機取現等方式,將銀行卡所得資金轉入對方提供的賬號及本人。鐘祥警方對周某某立案偵查發現,截至4月15日案發,周某某前后三次幫助對方轉賬共計30萬余元,共獲得非法利益720元。
承辦檢察官介紹,近日,由該院提起公訴的周某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一審判決,被告人周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為獲取非法利益,明知是犯罪所得,多次利用其銀行卡、支付寶及微信為他人轉移資金,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刑法,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承辦檢察官提醒,隨意買賣、出租銀行卡、電話卡等為各種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提供便利,已經成為助推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的“灰黑產”,廣大市民千萬不要貪圖小利,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否則身陷囹圄悔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