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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法院判決賠償江歌母親江秋蓮近70萬元后,劉暖曦(曾用名劉鑫)向網友發起募捐,引發爭議。1月4日上午,劉暖曦微博賬號已被封禁,但當天中午微博上再次出現疑似其新賬號,隨后也被封禁。對此江秋蓮表示,若劉暖曦繼續建新號,她將一直投訴下去。
疑似劉暖曦新設賬號再次被封禁(微博截圖)
據極目新聞此前報道,2022年12月30日,江秋蓮與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二審維持原判。青島中院認為,劉暖曦作為侵害風險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對救助者江歌負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義務,對江歌遇害存在明顯過錯,其過錯行為與江歌死亡后果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劉暖曦應當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劉暖曦賠償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萬元、精神撫慰金20萬元,并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1月2日晚,劉暖曦通過微博發文回應二審判決,其中提到法院判她賠償近70萬元,她公開求助募捐,并稱希望有機會報答。
劉暖曦的行為引發江秋蓮的憤怒。1月3日,江秋蓮微博發文,申請微博管理員處理,希望關閉劉暖曦的微博賬號。1月4日,極目新聞記者注意到,目前劉暖曦發布的相關募捐文章因被投訴侵權已被刪除,其微博賬號也處于永久禁言狀態。
但在4日中午,微博上再次出現劉暖曦的新賬號,昵稱與此前那個一樣,簡介是:“那個號被封,新號謝謝大家。”江秋蓮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她已注意到劉暖曦開設新號,她將一直投訴下去。4日下午1時40分許,記者發現該賬號因違反社區公約,也已被永久禁言,至禁言時有358個粉絲。
在相關熱搜評論區,有網友認為,劉暖曦的相關募捐行為屬于違規行為。對此,湖北首義律師事務所吳正平律師表示,如果是對社會上不特定的對象募資,募資主體的資格和募資目的均要受到法律嚴格限制。從募資的主體上看,根據《民法典》和《慈善法》規定: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應當事先取得公開募捐資格證書。如是沒有取得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展公開募捐活動。
而從募資目的上看,吳正平認為,劉暖曦的募資目的,是向不特定對象借款用于償還個人債務,既不屬于募捐,也不是合法的私募行為。因此,無論是從劉暖曦的募資資格,還是募資目的,其公開募資行為顯然不符合國家現行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