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014年11月29日,長沙市芙蓉區某大市場實業總公司家電城發生一起較大火災事故,造成該家電城4棟倉庫門面約1.8萬平方米面積過火,直接經濟損失2496.9萬元,無人員傷亡。經調查認定,該火災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此次事故直接原因為:鄭某等人在未按照規定要求辦理動火審批和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情況下,在屋頂進行通風球安裝,由于使用切割機產生大量火花引燃彩鋼板背面的錫箔紙引發火災事故。
間接原因(部分)如下:
1.該鋼結構公司無資質承接大市場家電城鋼結構工程;在施工前,未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動火作業前,沒有積極與大市場家電城協調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火災發生后,施工人員未在第一時間及時報警,延誤了撲救工作。
2.涉事大市場實業總公司違反《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擅自在家電城1、2、3、4棟之間加設連廊,使原建筑物由單體變成了整體,改變了原設計防火分區;違反《消防法》規定,在提質改造項目未經消防驗收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在施工過程中,又將設計為隔熱層的第4層擅自改造為倉庫,且未采用實體墻按規范要求進行分隔。
3.該大市場家電城擅自改變設計,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將配電房隔墻改為輕質防火磚隔墻,且未按要求設置防火門。
4.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大市場家電城在聘請施工單位時,對其資質審查把關不嚴;進場施工后,未安排人員到場監督管理;消防巡查制度不落實,事發當天,在當班消防專干請假的情況下未安排人員替換,第4層倉庫大門被鎖,導致火災發生初期無法及時進行有效撲救。
5.未嚴格督促相關部門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和行政執法職能,及時查處大市場家電城未取得施工許可證違法組織施工、增設連廊改變消防分區功能、未經竣工驗收和消防驗收投入使用等問題。(未完待續)
(來源:湖南省應急管理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