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同志,剛剛一輛車把我的車撞了,但對方貌似直接下車跑了!”1月18日凌晨0時45分,在武漢東湖風景區落雁路路段,發生了一起兩車相撞的交通事故,報警車主稱,對方駕駛員逃逸,請交警趕到現場處置。
(資料圖)
接警后,武漢東湖交通大隊事故中隊中隊長謝弗卡立即趕赴現場。經勘查,報警車主駕駛一輛越野車,與現場一輛小轎車相撞。小轎車的車頭損毀嚴重,前軸斷開,而越野車的后軸也因遭受撞擊而斷開。
在事故現場,據報警車主描述,他在通過一個拐彎的路口時,小轎車從主路的對向駛來,但并沒有減速,其車頭直接撞上了他車輛的左后部,他的車被直接頂到路邊,與路邊的房屋還發生了輕微碰撞,所幸所有人員沒有受傷。
“發生事故后,我看到小轎車上的四人全部下車,棄車逃離,他們的車上也沒有司機了。”報警車主告訴謝弗卡,看到這一幕,他和現場其他圍觀群眾將對方其中一人控制住,當交警趕來時,其余三人也返回了事發地。
憑借多年的辦案經驗及高度的責任感,謝弗卡認為,該案必有蹊蹺,當即控制了現場四名嫌疑人。而更戲劇性的一幕上演,面對交警,四名嫌疑人仿佛串通好了一般,均稱“開車的司機已經逃逸”。
由于事故發生后,四人已曾離開過現場,此時無法甄別到底哪一個才是駕駛員。由于對方人數眾多,同時也避免現場證據滅失,謝弗卡向上級報告后,快騎隊員與值班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增援,一起控制住四名嫌疑人,并將嫌疑人帶至梨園醫院抽取血樣。
四人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分別為:于某197mg/100ml、張某某177mg/100ml、胡某某163mg/100ml、王某77mg/100ml。為進一步查明肇事駕駛員,謝弗卡又將四人帶回交通大隊,分別單獨進行了詢問。
詢問期間,謝弗卡掌握了其前晚在事發地附近某餐館飲酒的事實,并一一嚴正警告:事發地和餐館門口的監控我們可以隨時調取,屆時你們是誰開的車一目了然,但我更希望你們自己交代。
經過近6個小時的連續工作,在東湖警方強大的政策和心理攻勢下,最終,張某某承認了自己就是肇事駕駛員,并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據四人交代,原來,在事故發生后,他們為逃避酒后駕車肇事處罰,棄車到一旁對好口供,能跑先跑,跑不掉的話再謊稱駕駛員離開現場。
但從事交通事故勘驗工作多年的謝弗卡并沒有吃這一套,最終經過一夜的辛苦工作,將此案告破。而駕駛員張某某,將為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付出沉痛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