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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極目新聞記者從江歌媽媽江秋蓮處獲悉,其已收到法院轉來的執行款50500元。此前1月18日,青島市城陽區法院對劉暖曦發布限制消費令。這筆執行款系劉暖曦被執行的首筆款項。
江秋蓮表示已收到法院轉來的執行款(圖源:江秋蓮個人公眾號)
2022年12月30日,江秋蓮與劉暖曦(曾用名: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二審維持原判。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劉暖曦賠償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萬元、精神撫慰金20萬元,并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此前的1月18日,江秋蓮接受極目新聞記者采訪時曾表示,自己并未收到劉暖曦的相關賠償款。此后,因未在法院規定期限內支付賠償款,青島市城陽區法院已對劉暖曦發布限制消費令。
1月20日,江秋蓮發布消息稱,農歷臘月二十九,她已收到法院轉來的執行款50500元。21日,江秋蓮告訴極目新聞記者,自己目前只收到上述執行款?!胺ㄔ簺]有提到其他的賠償款?!苯锷彵硎?,她是在收到法院的通知后,得知銀行卡收到的款項是執行款,這也是她在該案收到的首筆賠償款。
同時,她認為,劉暖曦根本不想支付賠償款,“僅她的支持者最近一段時間給她的錢也不止這些?!?/p>
“不過沒關系,既然法院已經立案了,反正有法律程序,就一步一步走吧?!苯锷彵硎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