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湖北崇陽一男子與公交車駕駛員發生爭執,進而搶奪公交車方向盤,危及公共安全,結果,該男子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近日,湖北咸寧市崇陽縣公安局大橋派出所接到一名司機報警,稱其駕駛公交車輛時,有一名男乘客強行對其進行拉扯,造成公交車輛無法正常行駛。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趕至現場。通過調取公交車輛監控視頻及調查詢問,民警了解到,乘客盧某某坐過站要求司機停車未果,便來到司機身旁理論,要求公交車司機立即停車,讓其下車,司機黃某某拒絕盧某某的要求后,兩人爆發激烈爭執。
激烈爭執中,盧某某用手損壞了公交車的刷卡器,并搶奪公交車司機黃某某手里的方向盤,迫使公交車停車。辦案民警介紹,盧某某使用暴力搶奪正在行駛中的公交車駕駛人員駕駛的操作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嚴重危及公共安全,妨害安全駕駛。
男子搶奪方向盤(監控視頻截圖)
崇陽警方提示:妨害安全駕駛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新增內容,規定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妨害安全駕駛罪所侵害的客體為公共安全,乘客在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使用暴力搶控駕駛操縱裝置,當情節達到危害公共安全時,構成妨害安全駕駛罪。
(通訊員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