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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癥狀為“肝腎虛弱、類風濕、痛風肩周炎、腦梗塞”等18種疾病的中藥丸在湖北省恩施州巴東某鄉鎮偏僻的農村里以10元每顆的價格售賣,賣藥者最終被判刑罰款。2月7日,極目新聞記者獲悉,巴東法院近日審理了該起生產、銷售假藥案件。
案情顯示,2016年至2022年6月,被告人向某通過網絡購買中藥材,加工配制成藥丸向他人銷售,并印制宣傳卡片介紹該藥的具體主治功能、適應癥,以此獲利人民幣2.2萬元。經認定,向某銷售的涉案產品非正規生產,一切手續未經國家批準,是名副其實的“三無產品”,屬于假藥。
“我跟著師傅學習配藥,后來才開始自己配制,使用的藥材為冬蟲夏草、藏紅花、貝母、血滕、天麻、丹皮、八角楓、楓樹果等,用于治療身上疼痛與風濕病,真的治好了一些人的病痛。”向某一直認為自己是在做好事。
“沒有通過國家認證、許可而制作藥品,是違法行為,偏方或許對部分人起到一定作用,但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設想。”庭審中,承辦法官對向某進行法庭教育。
最終,向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認罪認罰。向某犯生產、銷售假藥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5萬元,追繳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