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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報客戶端訊(通訊員 楊維春)“我們是一個地方的,是同姓的本家人。每年過年的時候還會串門拜年,但是沒想到他竟然是這樣的人,假辦事,真騙錢。”被害人小正(化名)后悔道。
近日,經廣水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小胖(化名)有期徒刑九年,并處罰金。
經審查,小正的兒子眼睛出現異常,家人認為兒子系在幼兒園內受傷,遂要求查看幼兒園監控,遭到幼兒園拒絕。同村的小胖在得知小正想要獲得監控的想法后,遂產生騙取小正錢財以彌補自己網絡賭博欠下債務的想法,于是主動聯系小正,謊稱認識當地派出所的領導,可以花錢托關系找熟人調取監控視頻。
為打消小正的疑慮,小胖帶小正到某派出所民警公示欄查看其所謂“關系人”的照片和職務信息。小正現場確認后,對此“關系圈”深信不疑。為進一步取得小正的信任,小胖虛構出派出所指導員“陳某”這一人物,而后,為了讓小正相信陳某的存在,小胖注冊新的微信號來假扮陳某,刻意控制嗓門發音與小正通話,并用文字聊天方式與其保持聯系。
2021年9月至11月期間,小胖用陳某的假身份聯系小正,以調取監控視頻需要司法鑒定費、立案費等原由要求小正向其轉賬,小正通過微信、支付寶、銀行轉賬等方式共轉賬71筆,共計17萬余元。小胖所得贓款全部用于網絡賭博和日常揮霍。鑒于小胖是慣犯,通過上述手段多次騙取他人財產,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承辦檢察官提醒:熟人也別輕信,不法分子會通過各種手段忽悠受害人,一不小心就會“口袋空空”。所以,在遇到問題時要通過合法途徑和渠道依法解決問題,千萬不要相信找“關系”能解決問題,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