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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態環境廳日前發布《關于推動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聯防聯治工作的通知》。今年底前,長江干流、漢江干流、清江、東荊河、府澴河等19個重點流域,將建立跨市聯防聯治機制,守住水環境安全底線,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
《通知》要求,省內跨市流域所在地,應主動對接、共同協商,通過簽訂協議等方式,建立跨市流域聯防聯治機制。其中,長江干流、漢江干流沿線城市,根據水環境風險和工作需要,分段建立聯防聯治機制。原則上,下游主動銜接上游,右岸主動銜接左岸。
如上游水質出現異常或大量垃圾漂浮物堆積、可能造成跨界流域污染的,應第一時間向下游通報情況,同時迅速監測溯源,及時切斷污染源,盡量將污染控制或消除在本行政區域內,為下游處置爭取時間、提供便利。下游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適時啟動應急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跨界流域環境污染糾紛,流域相關方可報省環委會組織協調,協同妥善處置。
相關市州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流域聯防聯治聯席會議,分解落實年度目標和重點任務;可不定期組織有關地區、部門及河湖長會商,研究解決流域綜合治理協調合作中的重難點問題;強化流域內各行政區及部門間信息溝通,及時交換水質、排污口、垃圾漂浮物監測、監察、水文氣象及涵閘啟閉等有效信息,實現流域各支流、港渠基礎信息共享。
下一步,湖北將加快建立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力爭到2025年,長江、漢江、清江及重點支流全面建成跨市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實現跨縣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全覆蓋,守住“只能變好、不能變壞”的流域水環境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