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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下車后,拿著布套遮住前、后號牌,被人拍攝視頻舉報給交警,2月13日,交警介紹,對駕駛員孫某罰款200元、記9分,請駕駛員不要故意遮擋、污損號牌。
駕駛員故意遮擋號牌(通訊員供圖)
1月30日,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交通大隊二中隊接到群眾舉報,一輛白色小車故意遮擋號牌,停在臺北一路。民警陳華查看了舉報人提供的視頻后,立即聯系上車主,要求其來到中隊接受調查處理。當時,車主孫某稱自己正在外地出差,2月9日晚才能返回武漢,答應2月10日來接受處理。
2月10日下午,孫某來到交通中隊,他承認,1月29日下午,開車與朋友一起到臺北一路某餐館吃飯,把車停在餐館旁邊的機動車道上,由于擔心車輛違停被抓拍,拿出事先準備好的布套,遮擋了前后車牌。不料被人拍攝,舉報至交管部門。
民警對孫某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宣傳了相關法律法規,對其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記9分的處罰。
交警提醒,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請廣大駕駛員朋友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切莫心存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