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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資源部發布關于認定自然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縣(市)的通知。2月13日,極目新聞記者了解到,此次全國共有258個縣(市)被認定為第一批自然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縣(市),其中湖北有14個縣(市)入選。
自然資源部關于認定自然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縣(市)的 通知(圖源自然資源部官網)
據悉,自然資源示范縣(市)創建活動是經全國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批準,由自然資源部組織開展的一項國家級創建示范活動。創建活動以縣市人民政府為創建主體,以提高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為核心,以完善政策協同為抓手,從土地、礦產、海洋三個維度進行分項創建。經縣級申請、省級推薦、專家評審和社會公示,最終從全國累計申報的373個縣(市)中評選出258個。
湖北共14個縣(市)入選首批自然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縣(市),分別為武漢市東西湖區、黃石市陽新縣、黃石市大冶市、十堰市茅箭區、十堰市房縣、宜昌市夷陵區、宜昌市枝江市、鄂州市華容區、荊門市鐘祥市、孝感市安陸市、荊州市石首市、荊州市松滋市、黃岡市武穴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來鳳縣。
下一步,自然資源部將圍繞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鼓勵和指導各地開展創新實踐,定期跟蹤評估,使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模式、技術、管理創新,轉化為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經驗并推廣應用,加快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成為全社會思想共識和行動自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