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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月16日,吉林省吉林市樺甸市的出租車已經停運一周了,當地居民反映出行不便,希望盡快恢復運營。對此,樺甸市政府工作人員稱,當日上午出租車司機、出租公司以及政府有關部門正在協商處理,爭取盡快恢復正常運營。
據天目新聞報道,樺甸市民孫先生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樺甸市一直以來沒有網約車運營,隨著全市出租車的停運,現在路面上一輛出租車都沒有,到2月15日已經是停運的第6天了,2020年也曾停運過。
報道稱,樺甸市一名出租車司機張樂(化名),其證實現在全市500多輛出租車的確處于停運狀態,原因是出租車的營運證件《道路運輸證》到期后一直無法更新。張樂稱,依據相關政策,出租車道路運輸證應該3年一換,但自2020年起,部分司機就一直無法更新道路運輸證,現在全樺甸1/3的出租車道路運輸證都屬于過期狀態。“2021年前后,隨著樺甸市汽運出租公司董事長的變更,在合同期限未到的情況下,公司要求和出租車司機重新簽訂合同,新合同中有多項條款令人無法接受,其中包括掛靠費從每月80元漲到500元。”張樂解釋,當地個體出租汽車經營者須掛靠在樺甸市汽運出租公司名下,以單位的名義進行運營,每月給公司掛靠費。
“以前時不時在街上看見有出租車在經過,最近幾天很少能看見,有時候出行確實不方便。”2月16日上午,一直居住在樺甸的居民趙先生告訴極目新聞記者,當地氣溫目前還在零下比較冷,如果晚上想打出租車很不方便,只能走路回家,希望可以盡快恢復運營。
天眼查信息顯示,樺甸市汽運出租公司成立于1999年,大股東和法定代表人為梁某某,該公司的經營范圍為縣內班車客運、樺甸市出租汽車客運。16日上午,極目新聞記者撥打樺甸市汽運出租公司電話無人接聽,發短信也未獲回復。
2月11日,樺甸市交通運輸局曾發布《樺甸關于立即恢復巡游出租車運營的通知》,要求自2月11日18時起,域內所有停運的巡游出租汽車立即恢復運營。其中,《道路運輸證》在有效期內的域內巡游出租汽車立即恢復運營。《道路運輸證》過期及更新的巡游出租汽車限于2023年2月11日14時至2023年2月13日16時,攜帶相關手續到交通運輸局辦理《臨時指令性運輸車輛運輸證》,辦結后立即恢復運營。
對該則通知,樺甸的出租車司機表示,因為《臨時指令性運輸車輛運輸證》不被其他區縣市承認,也就意味著無法進入其它區域,比如從樺甸就不能送客人去吉林市區,局限性比較大。
16日上午,極目新聞記者幾次撥打樺甸市交通運輸局電話,一直無人接聽。樺甸市政府咨詢熱線的工作人員稱,出租車司機和相關公司存在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很重視,一直在努力解決,2月16日上午出租車司機、出租公司以及政府有關部門正在開會協商處理,爭取盡快解決問題早日恢復正常運營。
(圖片來源于天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