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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視頻里說在餐館吃到鋼絲之類的異物,可以依法要求店家賠償,我就想以此撈錢?!苯眨つ骋颉芭龃伞辈宛^,被湖北恩施市檢察院以敲詐勒索罪依法提起公訴,當地法院判處肖某拘役3個月,罰金2000元。
2月17日,恩施市檢察院承辦檢察官介紹,2022年5月,肖某刷視頻時看到普法視頻,稱如果在餐館的飯菜里吃出頭發、鋼絲球之類的異物,按照《食品安全法》,除要求經營者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肖某“靈機一動”,決定用這個方法“碰瓷”餐館,他事先準備好螺絲釘或者鋼絲球,甚至在家多次練習如何隱蔽地將異物放進食物中。
去年5月6日,肖某拿著從自家窗臺撿的廢棄螺絲釘出門吃飯,在服務員上菜時,他先是借機挪動盤子,悄悄把螺絲釘混入菜中,接著假意將螺絲釘吃進嘴里后吐出,然后大聲叫來店長聲稱嘴被劃破要求賠償,并打電話給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店長為息事寧人,一番協商后,給肖某支付了750元賠償費。兩天后,肖某故伎重施,以向消費者協會舉報相威脅,成功向另一家餐館索賠800元。
5月20日,肖某兩次得逞后信心大增,帶著鋼絲球來到某餐館繼續“碰瓷”,以投訴相威脅向餐館老板索要1000元賠償費,誰料餐館老板不予理會,任其投訴。第二天餐館老板接到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通知,得知肖某近期以相同事由已投訴三次,遂報警處理。
承辦檢察官介紹,案件移送至恩施市檢察院后,在審查起訴階段,肖某表示愿意認罪認罰,并積極退贓退賠,獲得被害人的諒解。但承辦檢察官仔細審查卷宗發現,肖某曾因盜竊獲刑,有犯罪前科,應從嚴打擊,于2022年11月29日依法對肖某提起公訴,恩施市法院近日作出上述判決。
承辦檢察官提醒,消費者就餐時發現異物向商家索賠,是法律賦予消費者的合法權利,但并不意味著這項權利可以被濫用。同時,商家在確保食品安全的同時,也可以采取在店面安裝監控等措施,堅決用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向不法分子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