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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香港媒體《大公報》《文匯報》2月26日報道,涉嫌殺害香港名媛蔡天鳳并碎尸的幾名嫌疑人已全部落網,分別為前夫父母、前夫、前夫兄長,其中涉案的三名男子均有犯罪前科。
蔡天鳳前夫家人背景(圖源:大公報)
報道稱,蔡天鳳前夫鄺某的父親疑為謀殺案主謀。鄺父65歲,曾任職警長。知情人士稱,鄺父私生活復雜,為人圓滑。鄺父曾因涉嫌強奸案被調查,于2005年自行辭職。
蔡天鳳的前夫鄺某,現年28歲,于2015年涉嫌游說多名受害人借錢買賣黃金獲利,騙取約500萬元,被警方拘捕,其后潛逃被通緝。
鄺某的兄長31歲,在蔡天鳳與鄺某離婚后,獲蔡安排當其私人司機,因欠債被銀行入稟追討債務。據稱在本案中,他駕駛私家車載蔡天鳳到殺人碎尸的村屋。
鄺某的母親63歲,已經退休,懷疑因欠債被法庭頒令破產。報道稱,她沒有參與殺人計劃但知情。
香港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接受文匯報采訪時表示,這宗謀殺案中所涉豪宅的處理問題非常復雜,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陸偉雄指出,若已有足夠證據顯示當初死者購買豪宅時,鄺父只是掛名的信托形式,實際業權屬于死者,在這種情況下,鄺父及其家人因涉嫌謀殺死者,法律上不能獲得物業任何權益。如果死者本身未立下遺囑,就會由遺產管理人跟進其遺產分調,正常情況會由丈夫繼承,但由于死者前夫因為涉案被捕不能獲益,而現任丈夫若未注冊(注:兩人結婚并未登記)也無法繼承,故死者的遺產就會由4名親生子女均分。
還有一種情況是,若鄺父聲稱豪宅是死者所饋贈,而非信托形式,加上若沒有足夠證據顯示他只是掛名業主,即使鄺父涉謀殺死者罪名成立,也不會影響他繼續擁有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