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湖北日報客戶端訊(通訊員黃永強 張繼峰)2月27日,在云夢縣胡金店鎮三趙社區警務室,社區居民趙某與清明河鄉紅星村村民曹某達成賠償協議。
2022年1月25日,曹某在趙某家里進行外墻刷白。因為外墻太高,趙某于是搬來一架木梯。由于木梯中間一根支柱不牢,導致曹某上梯后摔傷。當時達成口頭協議:曹某自行去醫院看病,由趙某支付900元藥費。2022年2月21日,曹某又感身體不適,到城關醫院住院治療5天。今年1月4月,曹某又到縣中醫院住院治療10天。之后,曹某多次找趙某索要兩次住院費用。趙某以先前達成口頭協議為由,不予給付,兩人為此發生糾紛。
今年2月份,胡金店派出所民警在三趙社區入戶走訪時,得知這一情況,主動找雙方調查,多次進行調解,終于達成協議。一起矛盾糾紛就此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