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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是我國第一大河,流域覆蓋11個省、市、自治區,人口和生產總值均超過全國的40%。湖北地處長江之“腰”,是長江干流流經里程最長的省份。
長江保護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著眼于全流域的一體化保護,堅持系統、整體思維,既需要司法、行政、科技等多手段共同發力,更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指出,各地人民法院不遺余力地完善長江生態保護修復司法政策,流域內法院司法協作“串珠成鏈”,攜手保護母親河。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全省三級法院初步建成環境資源審判專門化體系,并先后與湖南、河南、陜西、江西、重慶等地法院簽署環洞庭湖、環丹江口水庫、長江中游城市群審判工作協作機制的框架協議。
去年11月,首屆長江大保護司法論壇在武漢成功舉辦。論壇形成的《長江司法保護武漢共識》,提出探索構建長江流域一體化司法保護機制,通過審理長江保護相關案件,大力促進長江流域綠水青山的“生態顏值”和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數”同步提升。
今年3月1日,是長江保護法正式實施兩周年,長江十年禁漁進入第三年,長江流域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經濟發展質量不斷提升。
要調動人民群眾保護長江母親河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今年,我提了一個設立“長江日”提案,在這一天集中開展各類宣傳教育活動。通過這種“儀式感”傳遞長江大保護理念,增強群眾保護長江意識,推動全民參與保護母親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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