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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湖北省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深入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扎實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并部署下一步工作。社區作為城市基層治理的基本單元,涉及公共服務、文明創建、公共安全、消防、應急管理、群團等諸多方面工作,是推動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載體。在具體落實上,基層社區存在人員少,整體能力素質與人民群眾的期盼要求還是有一定的差距。受自身職權限制,僅依靠自身力量,往往難以完成上級各部門的工作任務。在扎實推進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過程中,社區必須發揮凝聚合力,發揮“共同”屬性,把“獨角戲”排練成“大合唱”。
強化黨建引領,把握社區治理“新航道”。實踐證明,凡是社區黨建做得好的地方,社區的共建共治共享效果就會較好。社區黨組織是引領社區共建共治共享的組織載體,必須健全“社區黨委+網格黨支部+樓棟黨小組+黨員中心戶”組織機制,發揮黨組織在基層自治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增強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力凝聚力。通過在小區公示支部黨員名單,明確黨員職責,強化黨員政治擔當,提升為民服務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引導黨員干部在美好環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締造中主動擔當作為。
發揮“三方”聯動,注入社區治理“新動能”。社區、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之間應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創和諧社區。面對機動車“亂停放”、違規搭建、公共設施維護不及時、環境衛生差、房屋地面破損等居民反映強烈身邊關鍵“小事”,發揮“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三方聯動機制,通過召開議事工作協調會,厘清職責界限,各自認領權責范圍事項,聯動協調解決居民反映急難愁小事,最大程度化解居民之間、居民與物業之間的矛盾,促進鄰里和諧。
健全服務體系,培育社區治理“新動力”。居民樓棟長有一定的群眾基礎和工作威望,能夠及時感知社區居民的煩心事、揪心事。必須健全“網格員+樓棟長+居民骨干+志愿者”便民服務體系,發動居民骨干和志愿者走出家門參與社區治理,引導社區居民由社區治理的“旁觀者”到“參與者”,激發群眾的社會責任感和主人翁意識,最后形成社區居民主動參與網格共管共治和諧氛圍,實現樓棟隊伍自治服務與網格化管理有效融合,形成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共享良好局面。
稿源:荊楚網
作者:任朝陽(武漢東西湖)
責編:郭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