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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譚卓)“戴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他雖然沒有到達現場參與打架,但他為打架團伙提供了作案工具,所以他也構成聚眾斗毆罪”…… 檢察官講授法治課堂時,學生熱情高漲、認真聽講、積極參與討論。
為深入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一號檢察建議”,進一步增強中小學生法治宣傳教育,構建平安和諧的校園環境,棗陽市人民檢察院未檢辦聯合棗陽市公安局先后到棗陽市第四中學、棗陽市第七中學、棗陽市中興學校開展法治教育進校園活動,并贈送“強制報告制度”的海報與“中小學生預防性侵手冊”的宣傳手冊,為師生送來一縷法治的春風。
棗陽市檢察院未檢辦檢察干警以“我的青春 我做主”“中學生常見犯罪預防”為主題,為全體同學講授法治課。課堂內容主要從刑事責任年齡,以及貼近學生、貼近生活的故意傷害、聚眾斗毆、尋釁滋事、強奸、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等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入手,通過以案釋法、互動問答的方式,為同學們講解法律知識,引導學生遵紀守法,保障自身安全,增強學生辨明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自覺抵制校園常見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
棗陽市公安局民警根據當前社會和校園周邊安全穩定形勢,對學生如何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安全素質等問題進行了詳細的講解,用一些生動鮮活、觸目驚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聯系實際,以案釋法,以法論事,告誡同學們必須引以為戒,增強法治觀念,提高法律意識。
“棗陽市檢察院與公安局的干警們用典型的真實案例增強了學生的法律素養和安全防護能力,整個講座起到了深刻的警醒作用,讓學生們知道了可為與不可為的界限,共同構筑了牢固的青春防線。”棗陽市第七中學副校長說。
下一步,棗陽市檢察院將繼續加強與教育部門的協作配合,了解全市各中小學校法治教育需求,不斷豐富法治宣傳方式,持續推進“法治進校園”活動走深走實,筑起未成年人保護的防火墻,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