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發展,人們的健康意識和風險意識日益加強,越來越多的老百姓選擇購買商業保險來做財務規劃和風險規避。對于商業保險,人們了解更多的是身故理賠、重大疾病理賠、醫療險理賠等賠付話題。除了理賠之外,您家中的商業保險是否還有其他的功能和權益呢?今天,小編聯合陽光人壽湖北分公司帶您一起來了解。
案例&科普:
兒子兵兵出生35天時,王先生為他購買了一份分紅型年金保險,附加住院醫療保險。
(資料圖片)
兵兵一歲時,王先生考慮到小孩子剛學會走路,容易磕磕碰碰,難免受傷,于是到保險公司辦理新增附加險,為兵兵增加了附加意外傷害保險和意外醫療保險。
人壽保險分為主險和附加險,主險為單獨購買,附加險則需隨主險購買,部分附加險必須與主險一起購買,部分附加險可以另行增加。王先生為兵兵購買的分紅型年金保險就屬于主險,附加住院醫療保險、附加意外傷害保險、附加意外醫療保險則為附加險。針對可以另行增加的附加險,人們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需求進行購買。
后來,王先生由于工作調動,舉家由武漢搬遷到上海,于是進行了保單遷移,將保單由武漢遷至上海,并更換了新的地址信息。
保單遷移是指投保客戶因住所變動或前往外地生活、工作等原因,可以申請將保單由原簽單機構遷往現居住地的其它機構繼續享受保險合同權益、履行保險合同義務。保單遷移時,一定要同步變更最新的聯系方式,以方便新的保單服務機構及時提供服務。保單遷移之后,保險合同的內容和權益沒有任何變化。
大學畢業后,兵兵成為一名職場人士,從保單生存金賬戶中領取5萬元購置上班裝備。
年金保險是指投保人按期交納保險費,保險人以被保險人生存為條件,按照合同約定定期給付保險金的人壽保險產品。年金保險可以有確定的期限,也可以沒有確定的期限,但均以被保險人的生存為支付條件。案例中兵兵領取的5萬元即為保單產生的生存金,在被保險人成年后,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資格人進行領取。
5年后,兵兵組建了自己的小家,王先生從紅利中領取10萬元作為小家庭的啟動資金,同時為了培養兒子更好的財務規劃能力和家庭責任感,并將保單的投保人由自己變更為兵兵,由兵兵自我管理保單。
分紅型保險指保險公司將其實際經營成果優于定價假設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單持有人進行分配的人壽保險產品。案例中的王先生領取的10萬元即為保單產生的紅利,一般由保單投保人領取。人壽保單在存續期間可以變更投保人,但是被保險人不能變更,變更后的投保人必須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案例中保單投保人由王先生變更成兵兵,新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具備保險利益,符合變更規則。
后來,兵兵當了爸爸,家庭結構發生變化,兵兵將保單身故受益人指定為孩子。
保險合同包含身故保險責任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案例中的兵兵在家庭結構發生變化后,指定了身故受益人。如果不指定身故受益人,在被保險人身故后,保單的身故金就被作為遺產處理。建議人身險指定身故受益人。通過指定身故受益人的方式可以實現被保險人身故后對家人基本生活的安排。
這則故事包含了保單的保全服務對客戶生活的影響,大家看明白了嗎?
根據《保險法》第二十條 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協商變更合同內容。保全是指人身保險合同生效后,為了維持人身保險合同的持續有效,保險公司根據條款約定或者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要求而提供的保險合同內容變更。
結束語:
保險是用來轉移風險和規劃財務的金融工具,人們在購買保單之前,需認真了解保單內容,在購買保單之后,可以根據自身需求和家庭結構變化,并結合保單內容做出適當的變更,以便更加適應實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