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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報客戶端訊(通訊員申玉潔 梁小琴)“千言萬語也難以表達我的感激之情,我雖是受害者,但同時也是幸運者......”3月24日,牛女士專程從西安市來到鶴峰縣公安局燕子派出所,為辦案民警送來感謝信。
事情還得從一樁案件說起,2022年,鶴峰縣公安局燕子派出所在辦理鄭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時,調取鄭某名下銀行資金流水發現,牛女士有大額轉賬記錄。通過研判其資金流、信息流,判斷牛女士極有可能為受害人。鄭某到案后主動退還被害人錢款15000元爭取從輕處理。燕子派出所起訴至鶴峰縣人民法院,并將15000元隨案移送。
今年3月,燕子派出所收到檢察院檢查意見書:將涉案資金退回鶴峰縣公安局,由辦案單位發還給受害人牛女士。隨后民警多次聯系牛女士無果,均被牛女士認為是詐騙電話,果斷拒絕與民警交談。民警只好聯系西安市當地公安機關,才與牛女士取得了聯系。
“沒被騙之前總覺得自己不會被騙,當時就覺得懵懵的,被人家牽著鼻子走了......”牛女士回憶起自己被騙的經歷:一天牛女士接到一通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某市公安局的“警官”,并直接報出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證號及家庭住址等信息,告知其涉及一起洗錢案,正被警方通緝。牛女士一聽嚇壞了,立馬就按照“警官”提示添加了微信好友。接收到蓋著公安機關印章的“逮捕令”,牛女士深信不疑,在“警官”的步步引誘下,以驗證資產為由,將1萬元轉到所謂的“安全賬戶”內。當牛女士以為終于配合完成了調查時,“警官”又以“擺脫嫌疑”為由,讓其繼續向該銀行賬戶轉賬5000元錢,承諾調查結束后會全部返還。牛女士害怕攤上麻煩事,又一次進行了轉賬。就這樣,在“警官”的套路下,一步步掉進陷阱。
“因為你們高度認真的態度,兢兢業業的工作作風,不懈努力,最終破案為我追回騙款15000元,寥寥幾句無法表達我的感謝之情……”在燕子派出所,牛女士對民警連連稱贊。
民警提醒,冒充公檢法要求匯款或者要求將錢款轉入安全賬戶的都是詐騙。當接到陌生電話和信息時,要始終保持頭腦清醒,務必做到不輕信、不轉賬。要加強對自己及家人個人信息的保密,不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銀行卡信息等;如果發現對方身份、信息可疑或不幸被騙,務必保留當時的聊天記錄和銀行賬號信息等作為證據,并及時撥打110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