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遭遇職務侵占犯罪,民營企業資金鏈斷裂幾近破產,檢察機關及時介入監督,盤活案件辦理局面。近日,湖北襄陽市襄城區檢察院檢察官回訪得知,該公司已經重歸正常經營。
3月28日,承辦檢察官介紹,2015年,石某某入股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科技公司”),并擔任公司總經理、法定代表人。2018年期間,石某某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據科技公司3筆共計14萬余元貨款,直接導致公司資金鏈斷裂并無法支付工人工資,一度瀕臨破產。
“我們在日常辦案中發現這一重要線索,隨即開展提前介入,并引導公安機關收集固定相關證據。”承辦檢察官介紹,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后,該院經過分析研判認為,在辦理職務侵占案的同時,應想方設法打破受害企業面臨的經營困難局面。
提審過程中,石某某矢口否認,堅稱涉案資金是其個人財產,拒絕進行賠償。對此,檢察官一面引導公安機關補充相關證人證言以及賬冊、票據等證據,一面開展自行補充偵查,對案件證據中展現的矛盾點進行調查走訪,完善相關證據。
面對檢察機關出示的詳實證據,石某某終于承認了自己侵占公司貨款的犯罪事實,表示愿意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并進行賠償,希望得到科技公司的諒解,科技公司同意諒解,但要求石某某退股,避免影響公司后續經營。可石某某堅決不同意,同時對繼續履行賠償責任產生抵觸情緒,雙方頓時陷入僵局。
“科技公司的當務之急是拿到賠償款,盡快恢復正常經營,石某某目前還經營著另一家企業,要最大限度減少對該企業的損害,也需要取得被害方的諒解。”針對各方訴求關鍵點,檢察官決定再次開展調解。
今年1月,在檢察官的耐心調解下,石某某理解了科技公司的處境,主動提出從該公司退股,并配合辦理了法人變更手續,順利取得該公司諒解。至此,案件辦理的僵局終于被打破。企業也及時拿回14萬余元貨款,公司發展重新步入正軌。“這件事困擾了我們多年,這次終于了結了,我們也能放下包袱輕裝上陣了。”科技公司負責人感慨地說。
(文中當事人為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