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
4月22日,有媒體曬出了一段張杰謝娜助理打他人手機的視頻,@謝娜工作室 22日深夜發文道歉,稱“今天在高鐵站著急趕行程的過程中一直有專業跟拍在圍擋拍攝,隨行工作人員情急阻止站內跟拍人員時產生了摩擦,為此我們誠摯地向大家致歉。我們會反省自身,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據4月23日北晚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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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回應信息含量很大。一是,這則聲明對“路人”的說法進行了否認,認定為“專業跟拍”;二是,道歉的是謝娜工作室,不是謝娜,請看清楚;三是,有人“圍擋跟拍”,自己還因此延誤了車次。
表面上看,這個公關稿還挺有水平的,格局很不“MINI”,自己雖然是受害者,但也在反思、道歉。
對此,網上的討論還挺兩極化的。有人說,對專業跟拍就該這樣對待,打手機打得好,打得妙!也有人認為,不管事出何因,公眾場所動手就是不對,觀感不好,肯定會給藝人帶來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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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被打手機的是路人還是專業跟拍呢?從幾秒的片段來看,還真不好分辨。視頻畫面顯示,謝娜的老公張杰的手往拍攝者處一指,謝娜的助理從遠處氣勢洶洶沖過來,高高揚起的手一巴掌就打了下來,然后手機畫面劇烈抖動。
光從這個鏡頭來看,很難斷定拍攝者就是專業跟拍。路人看到明星,拿起手機拍照也是有可能的,這一點還真不能排除。
另外,從視頻畫面來看,他們夫婦行走并沒有受到滋擾,是可以正常前進的,拍攝者和他們也保持了一定的距離。聲明中“有專業跟拍在圍擋拍攝”的說法在這段視頻中沒有體現。當然,“圍擋拍攝”也有可能出現在視頻拍攝之前或之后,同樣不能排除。
那么,他們延誤了車次,到底是因為“圍擋跟拍”還是自己的原因呢?還真不好說。
無論如何,助理打他人手機是事實,不管對方是誰,謝娜一方的說法都站不住腳。這是公共場所,如果沒有禁止拍照,你也沒有證據表明拍照者會拿圖片做商業交易,憑什么打別人手機?
也有人說,這就是助理惹的禍,與張杰謝娜無關。也要看到,藝人的助理也是他們團隊的一員。很多時候,助理的表現,也是藝人的形象,人們不可能將他們完全分開。在視頻畫面中,張杰的手一指,然后助理就沖出來。可見,這個鍋也不能全扣在助理身上。
人們希望藝人及其團隊心平氣和,有理說理,遇事冷靜,不擺架子。如果見人就呵斥,不爽了就動手,那成何體統?不是還有法律法規嗎?
據媒體報道,4月10日,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向上海雅鑾房產經紀公司、霍某某等送達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原告方為謝娜、張杰,案由涉及名譽權糾紛。據了解,他們就是對中介在網上發布看房的圖片并稱他們“買房跳單”表示不滿,要通過法律途徑討公道。他們認為自身權益受到侵害,就拿出法律武器維權,絕不慣著對方,這就受到了輿論的支持。
所以,助理打他人手機,還把自己包裝成受害者,又沒拿出相關證據,這恐怕不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