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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晚,在江蘇南京建鄴區清澤園小區,一男子在與人發生糾紛后從23樓往下扔家電,所幸未砸到人。29日,極目新聞記者了解到,該男子事發后已被警方帶走。
4月29日,有網傳消息稱,南京建鄴區清澤園小區有男子從23樓往下扔家電,包括鍋碗瓢盆、油煙機、洗衣機、冰箱等。相關視頻顯示,在一高層住宅樓,有人在較高的樓層將冰箱從窗口推出,樓下有電動車被砸毀,現場有很多碎片。
網絡視頻截圖
29日上午,該小區所屬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事發28日夜間,男子系小區租客,疑與中介人員發生糾紛后將家電等從23樓扔下。所幸沒有人受傷,事發后民警及時將該男子帶走。
南京市公安局建鄴區分局蓮花派出所民警介紹,警方已將此事列為刑事案件處理。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高空拋物罪】規定,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犯罪的,依據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