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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43歲的張女士懷孕8周,去年2月15日深夜在路邊正常行走時,被李某駕駛小汽車撞倒,造成全身多處骨折、胚胎停育,李某負事故全部責(zé)任。
報道截圖(來源:荔枝視頻)
張女士無奈進行了藥流,導(dǎo)致以后都不能懷孕,其訴至法院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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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寧區(qū)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張女士此前沒有生育過,這次交通事故給她造成了極大的精神損害,法院綜合考量其情況,認為張女士被迫終止妊娠與交通事故存在因果關(guān)系,其懷孕流產(chǎn)不同于普通的人身傷害,剝奪了其作為母親的正當(dāng)權(quán)益,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在承保范圍內(nèi),賠償張女士包括精神損害賠償金在內(nèi)各項損失3.7萬多元。
(極目新聞綜合荔枝視頻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