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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知未辦理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幾人合伙采伐林木2600余株,破壞林帶長6000余米,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六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濫伐林木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月15日,極目新聞記者獲悉,天門法院環(huán)境資源審判巡回法庭近日公開審理陳某、張某等六人濫伐林木一案。庭審中,陳某、張某等6名被告人對自己涉嫌犯罪的行為,當庭自愿認罪認罰,紛紛表示愿意繳納生態(tài)修復補償金,積極植樹補植復綠。
天門法院公開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19年初、2020年初,被告人陳某、張某在明知未辦理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分別與被告人危某、曹某簽訂除障林木采伐承攬合同,將九真鎮(zhèn)中心渠附近、麻洋鎮(zhèn)邱灣村羅東南支渠及凈潭鄉(xiāng)東風支渠和沙木渠三處的林木交給被告人吳某、曹某、袁某等人進行砍伐。經測算,三處共計被采伐林帶長6000余米,被采伐林木2600余株,林木蓄積量500余立方米。被告六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濫伐林木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天門法院干警介紹,因生產生活用途需砍伐林木的市民,應先到林業(yè)部門辦理相關采伐手續(xù),依法審批后方可按規(guī)定砍伐。辦理采伐許可證后,要嚴格依照采伐證規(guī)定的地點、數量、樹種、方式進行采伐,否則同樣屬于亂砍濫伐,系法律所禁止的行為。對于破壞的環(huán)境資源,天門法院在依法追究被告人責任的同時,將積極貫徹恢復性司法理念,推行復耕補植、增殖放流、繳納生態(tài)修復補償金等多種方式,確保受損生態(tài)得到及時有效修復。
天門法院干警以案釋法
庭審結束后,天門法院干警就該案中涉及的法律要點進行釋法明理,對六名被告人及旁聽人員、過往群眾進行以案釋法,并對生活中常見的非法狩獵、非法捕撈水產品等法律知識進行宣講,增強群眾法治觀念和環(huán)保意識。下一步,天門法院將與各成員單位嚴格貫徹落實《框架協(xié)議》,堅持依法嚴厲打擊破壞環(huán)境資源犯罪,積極開展巡回審判,用鮮活的案例向被告人及當地群眾進行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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