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 文子成
為牟取不義之財,犯罪嫌疑人柳某某、張某某等7人非法制作、銷售“笑氣”,涉嫌非法經營罪。近日,湖北鄂州市鄂城區檢察院依法對案件的組織策劃者柳某某、張某某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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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鄂城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董潔瓊介紹,“笑氣”化學名稱為一氧化二氮,位列危險化學品名錄。吸入“笑氣”能讓人產生幻覺和欣快感,一些吸毒人員把它當作毒品的替代品。長期吸食會造成認知功能、記憶力損害,甚至損害腦功能。
柳某某曾因犯尋釁滋事罪和搶劫罪被判刑,出獄后,他不思悔改,只想不勞而獲賺快錢。2022年11月,柳某某在沒有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從武漢市某處購進“笑氣”,雇傭張某某、胡某某送貨,每瓶進價60元,在鄂州市以每瓶150元至200元出售,非法牟利30余萬元。
隨著銷售量不斷增長,今年2月24日,張某某找到高某某供貨。隨后,高某某購買空氣壓縮機、氣體增壓泵等分裝工具,并陸續找來幾個老鄉合伙,裝瓶、運輸、送貨,形成“產供銷一條龍”。
張某某、胡某某頻繁出入城區多家KTV和賓館送貨的異常舉動,引起警方的注意。經偵查,以柳某某、張某某為首的非法經營“笑氣”團伙逐漸浮出水面。3月初,公安機關商請鄂城區檢察院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柳某某處事謹慎、行蹤詭秘,基本不露面,在外地遙控交易,張某某則在鄂州協助管理銷售市場。”董潔瓊介紹。
檢察官在涉案制售窩點調查取證
3月15日,警方展開收網行動,抓獲柳某某、張某某等全部團伙成員7人,并查獲“笑氣”101罐、氣體增減壓設備1臺、用于吸食“笑氣”氣球3盒。
根據相關規定,單位和個人要經營“笑氣”,必須獲得安監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否則就屬于非法經營,達到立案追訴標準就應追究刑事責任。經綜合考量案件事實、情節、各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和社會危險性后,鄂城區檢察院于近日以非法經營罪依法對主要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圖片由通訊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