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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被查一次按理說就應該“長記性”了,可偏偏有人不僅沒有汲取教訓,甚至還抱著僥幸心理一而再、再而三“碰觸紅線”,6月15日,在湖北襄陽市襄城區,一名男子因為三次酒駕且無證駕駛被警方查獲。
民警對張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通訊員供圖)
6月15日14時40分許,襄陽市公安局襄城區分局鼓樓警務平臺民警在轄區路段開展酒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時,發現一輛黑色小轎車原本準備左轉直行,突然靠邊停車。民警覺得事有蹊蹺,當即上前攔截。駕駛人張某剛一打開車窗,一股酒氣撲面而來,民警隨后對其進行了現場酒精檢測,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張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4mg/100ml,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當執勤民警要求張某出示駕駛證、行駛證等相關證件時,張某卻猶猶豫豫、不肯出示。在民警再三盤問下,張某這才交代了其從未考過駕照的事實。民警進一步核查發現,駕駛人張某在2017年、2021年就已經因為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警方查處,此次是第三次酒駕,可真是屢教不改!
目前,張某已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駕駛證被吊銷、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和“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犯罪行為,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