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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在一所私立幼兒園做兼職,時不時給小朋友們普及一些法律常識。等您有空的時候,我再向您多請教這方面的問題……”近日,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程強意外地接到了小陽(化名)打來的電話。
7月27日,承辦檢察官程強介紹,2020年4月,正在讀高中的小陽參與了一起聚眾斗毆案,涉案多人受傷。后來,小陽在父親的陪同下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公安機關以小陽涉嫌聚眾斗毆罪向梁子湖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應該如何處理小陽?作為承辦檢察官的程強通過走訪小陽就讀的學校和所在社區,了解到他性格叛逆,自控力較差,常與社會上的不良青年接觸,再加上父母對他溺愛,久而久之他就養成了不良行為習慣。
考慮到小陽是初犯、作案時是未成年人、有自首情節且悔罪態度良好,梁子湖區檢察院對其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考驗期為九個月。小陽的監護人、就讀學校老師和檢察官組成監督考察小組,共同對小陽開展監督考察工作。同時,該院委托鄂州市青少年事務服務中心對小陽進行幫教,通過心理疏導,幫助他樹立正確的人生觀,鼓勵他放下思想包袱,認真學習準備高考,為以后更好地步入社會打好基礎。
在家庭教育方面,檢察官對小陽家長進行了家庭教育指導,引導他們認識到溺愛的危害。檢察官還與小陽就讀的學校達成共識,由學校監督小陽嚴格遵守學校紀律,團結同學。
在九個月的考驗期內,小陽多次主動向檢察官匯報自己的表現。他不僅遵守課堂紀律,還積極參與班級組織的活動,在家更是做起了力所能及的家務,也不再聯系社會上的“朋友”。
今年2月,小陽通過成人高考拿到了四川某航空學院的錄取通知書。隨后,經綜合考察,梁子湖區檢察院依法對小陽作出不起訴決定。
“感謝程檢察官!如果放任我走下去,我只會在錯誤的道路上回不了頭,謝謝你們把我拉回來。”小陽向檢察官表達了感謝。“我們將持續跟進小陽的后續表現,希望他未來的人生道路越走越寬廣。”程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