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推動項目早開工、早落地、早達效,8月1日起我省全面試行分階段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據介紹,試行分階段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意味著工程項目可實行分段圖審、分段許可、分段施工,項目審批周期大大縮短,開工至少可提前2個月,緩解了企業資金壓力。
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主要指對建筑工程“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單獨核發施工許可證,在施工許可證上標注“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限)”。建設單位依法確定施工總承包單位后,在確保質量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可將土地供應證明文件作為用地手續、建設工程規劃條件作為規劃手續,自主選擇是否辦理。合同工期少于半年的工程項目,不適用于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
據悉,此前武漢經開區已推行社會投資工業項目分階段施工許可改革,隨州對符合條件的房屋建筑工程實行分段許可,均受到企業歡迎且反響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