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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楊茜
男子駕駛滑翔傘碰高壓線致全鎮停電,公安機關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10日及罰款500元的處罰。8月3日,極目新聞記者從天門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審理一起周某駕駛動力滑翔傘被天門市公安局行政拘留、罰款的行政案件,認為周某確屬于無證飛行,依法駁回周某要求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訴訟請求。
滑翔傘 資料圖片
1月31日,天門市某鎮村民周某駕駛動力滑翔傘飛行至天門市某鎮上空時,由于操作不慎滑翔傘觸碰高壓線導致跳閘,造成該鎮停電約兩小時。民警經過調查取證,鎖定嫌疑人周某,并將其傳喚至派出所。天門市公安局認為周某的行為構成無證駕駛航空器,遂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周某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伍佰元。周某對自己造成的后果無異議,愿意承擔相應責任,但認為自己駕駛的動力滑翔傘屬于超輕型飛行器,無需任何適航證,可以自由飛翔,不構成無證駕駛。3月1日,周某向天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天門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法院審理認為,結合相關規定,從事動力傘的飛行必須滿足相應的年齡、學歷、體檢合格證、技術標準等條件,并經過系統培訓考試合格,且持有中國航協頒發的動力傘飛行員運動證書才能允許飛行。該案中,周某并未獲得動力傘飛行員運動證書,屬于無證飛行。天門法院多次組織和解無果后,依法作出判決,駁回周某的訴訟請求。周某不服,提起上訴。湖北省漢江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法官提醒,動力滑翔傘是一項高危運動,它需要一定的技術和經驗,也需要取得相應的運動資質。每一位滑翔傘愛好者都要遵守相關飛行安全規定,嚴格執行操作流程,做到依法飛行,安全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