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徐漢雄
8月12日,鄧亞萍發布律師聲明,表示有關“鄧亞萍涉嫌貪腐、被帶走調查”等消息純屬造謠污蔑,鄧亞萍女士予以強烈譴責。(據8月12日央廣網)
(資料圖片)
根據律師聲明:近日,某些網絡用戶在沒有任何事實根據的情況下,通過網絡平臺以“體壇反腐”“乒乓球”“奧運冠軍”“世界冠軍”“體壇雙冠軍”及/或“鄧亞萍涉嫌貪腐、被帶走調查”等字眼為關鍵詞捏造或以暗指、影射等方式公然散布針對鄧亞萍女士的不實信息。
律師聲明指出,無論出于何種動機,這些不實信息在網絡平臺的傳播,給鄧亞萍女士的社會評價、社會形象和正常生活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某些網絡用戶將該等侵權內容通過網絡進行輿論誘發、傳播,使得公眾對鄧亞萍女士產生誤解、質疑或否定等負面評價。
鄧亞萍發布的律師聲明(來源:鄧亞萍個人賬號截圖)
不實信息的危害是顯而易見的。不久前,有關“前世界冠軍,奧運金牌運動員被帶走配合調查了 ”,讓王濛因此躺槍。有記者站出來為她辟謠,表示有關她的流言非常不靠譜,王濛也親自更新社交媒體,以打破謠言。
為什么會有這類謠言在網絡傳播,也許與大家關注包括足球在內的體育領域反腐有關,一句“前世界冠軍,奧運金牌運動員被帶走配合調查了 ”,足以引來相關猜測。這種煞有介事、故弄玄虛的帖子,看起來是發布反腐信息,以知情者的身份透露了什么,含糊不清的帖子,實際上除了誤導視聽,起不到任何反腐的作用。因為是否有“前世界冠軍,奧運金牌運動員被帶走配合調查”本身就很模糊,并沒有任何權威來源,發帖者也沒有標注信息來源,也就缺乏可信度,“前世界冠軍,奧運金牌運動員”這類模棱兩可的字眼,也會造成打擊一大片的后果,因為擁有這類頭銜的運動員并不少,難道都要被對號入座,都要來辟謠一次才行?這得消耗多少社會資源?
所謂的“前世界冠軍,奧運金牌運動員被帶走配合調查了 ”,也就不能稱之為反腐信息,只會帶來困擾。
根據中國社科院發布的2013年新媒體藍皮書,新媒體早在那時就已成為最主要的反腐倡廉事件首次曝光媒介類型。“反腐謠言”也因此通過新媒體平臺傳播。據介紹,在熱點輿情案例中,事件中出現謠言的比例超過三分之一。由于網絡發帖的自發性、匿名性、虛擬性和開放性的特點,網絡信息魚龍混雜,真假難辨。有的為賺取眼球,發布虛假信息,不明真相的“圍觀”者以訛傳訛。
“反腐謠言”不僅令鄧亞萍、王濛這樣的奧運冠軍躺槍,以目前受到關注的醫藥反腐來說,相關謠言也是到處流傳。近日,網傳常州市著名乳腺外科專家朱某某被抓,引發關注。當地媒體辟謠稱,朱某某半年前即被警方留置,所謂1.5億、20套房子之類的信息嚴重失實。
謠言不是反腐。正如鄧亞萍的律師聲明所說:這些故意或放任謠言傳播的行為嚴重擾亂了網絡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中國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曾提醒:發現一些聳人聽聞、不合常理的信息時,要提高警惕,內心存疑,不要抱著“好玩”的心態轉發,要想到這些信息可能是假的。特別提示,制作謠言和傳播謠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發現不良信息,也可以向網站、有關部門或者舉報中心來舉報,這有助于防止謠言擴散。
甄別謠言也不難,就是以常識來衡量。諸如“醫生家里發現1.5億、20套房子”之類,有網友就指出,這違背常理,因為一個乳腺外科主任并沒有這么大的“本事”能撈到這么多的錢。據介紹,在懷疑信息不靠譜時,不妨一看信息源,是否有權威來源;二看是否有五個“W”,時間、地點、人物之類的要素是否齊全,如果語焉不詳,那就要打個問號。
根據國家網信辦發布《關于加強“自媒體”管理的通知》,“自媒體”發布信息不得無中生有,并要規范信息來源標注,以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謠言止于智者,也止于網絡生態的治理,對興風作浪、捕風捉影的謠言制造與傳播者,該處置的就要處置,相關平臺與管理者都要負起責任,不能總是讓受害者一次次來被迫澄清真相,造成社會資源的一次次被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