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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個“民法典宣傳月”活動期間,人民網推出“學法時習之·‘典’亮網絡”系列策劃,以案例闡釋民法典為人們的數字生活帶來的改變。其中,“漢服抄襲起爭議 網絡暴力不可取”的案例非常具有代表性。
漢服愛好者小蘭(化名)公開指責另一名漢服愛好者小紅(化名)在進行漢服設計時,抄襲他人作品,并對其進行了言語侮辱,還將小紅的個人信息掛在網上。
反對抄襲,維護知識產權本是正義之事,但小蘭卻選擇以“網曝”的方式,發表超出正常揭露、批評范疇的言論,已然讓自己從一個“維權者”,淪為了網暴的“加害人”。最終小蘭被法院判決,就侵害小紅的名譽權、隱私權、健康權向小紅賠禮道歉,并進行賠償等。互聯網維權,以“曝”制“暴”,無異于飲鴆止渴,非但不能遏制侵權行為的滋生,反而會助長網絡暴力,惡化網絡環境。
“網絡暴力”是指在社交網絡上,通過言語或行為對個人或群體進行惡意攻擊,其中最常見的網絡暴力形式就是用侮辱性、攻擊性言語攻擊。常言道“人言可畏”,而在信息高速流通的現代社會,“唾沫星子”真能“砸傷”人,因遭受網絡暴力患上心理疾病的案例也不罕見。在互聯網深度嵌入日常生活的當下,如何應對網絡暴力,儼然成為每個人都需思考的問題。
互聯網并非法外之地,留言和維權都需在法律界限之內。互聯網的匿名性,讓許多人道德感下降,更有許多人誤將網絡匿名當做網絡暴力的“護身符”。但互聯網絕不是為所欲為之地,現如今我國已出臺了《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文明上網自律公約》等相應法規來對網絡進行監管。身為網民,我們發言要遵循法律,維權時也應當遵循法治精神,講事實,擺證據,而不是惡意辱罵、曝光他人隱私。在自覺堅守法律底線的同時,也請多一份與人為善的和氣,請記得“良言一句三冬暖”的古訓。網線的確無法傳導溫度,卻可以傳達善意。
每一位網民,都是維護網絡環境的“局內人”。面對曝光,每一個網民都應“讓子彈飛一會”。這等待的一會,是給證據一點時間,也是讓我們發熱的頭腦冷靜下來。每一次隨意的轉發評論,都可能給他人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我們不僅自己不要輕易評論轉發網絡上的曝光,更要有“主人翁”意識,積極呼吁其他網民保持冷靜,不要隨波逐流人云亦云。在事件塵埃落定時,交于法律審判,不要過度炒作。在事情發生反轉時,積極辟謠,傳播正確信息。
互聯網時代,請千萬相信你所發的每一句話,都可能被千里之外的人看見,所以請多一點點善意和耐心。或許你一個人的力量不足與改變整個網絡環境,但千萬個你我一定可以。
稿源:荊楚網(湖北日報網)
作者:張雨欣(當陽市廟前鎮政府)
責編:聞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