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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報訊(記者劉暢、通訊員楊飛、劉虎、郭一萱)“個稅新政讓我們享受個人所得稅退稅51475.58元!非常感謝洪山區稅務局珞南稅務所的耐心輔導,讓我們第一時間知曉并享受到政策紅利。”8月22日,武漢市洪山區石牌嶺肥肥蝦莊總店負責人頗為興奮地點贊。
為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稅費優惠力度,提振企業信心,持續激發經營主體活力,財政部、稅務總局等部門近日發布了一系列稅費優惠政策。其中,專門優化調整了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將原來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提高到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新政出臺后,武漢市稅務局個人所得稅處迅速摸排全市范圍內符合優惠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各區稅務局開展有針對性的精準宣傳,點對點輔導申報享受,確保優惠政策應享盡享。近日,肥肥蝦莊總店在洪山區稅務局稅務干部的悉心輔導下,根據政策規定更正了前期申報表,當天即享受了個人所得稅退稅51475.58元。
據洪山區稅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進一步提升納稅人對稅費優惠政策的知曉度,洪山區稅務局專門針對8月出臺稅費優惠新政和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新舉措,組織開展了納稅人專項培訓會,轄區內136名納稅人應邀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