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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法院的幫助,讓我公司重獲市場準入。”近日,房縣法院主動為杭州某科技公司出具《信用修復證明》,獲得該公司代表高某某點贊。
2019年,曾某從杭州某科技公司分包部分網絡工程項目。工程驗收合格后,因勞務費糾紛,曾某訴至房縣法院。經兩級法院判決,該公司需支付曾某勞務費用10.6萬元。
2023年8月19日,該公司通過轉賬將全部勞務費用及利息支付給曾某,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8月21日,該科技公司提交信用修復申請,并向執行法官表示,“8月28日有一個招投標項目進行資格報名,希望能夠盡快修復信用。”
考慮到時間緊迫、公司異地等因素,經審核,房縣法院于8月21日當天即通過網絡訴服平臺,向該公司送達相關法律文書并出具《信用修復證明》,明確不得因案件對企業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等方面予以限制。
今年以來,房縣法院積極探索建立涉民營企業案件自動履行后信用修復激勵機制,與縣金融辦等17家單位建起部門信用修復證明“互通橋”。截至目前,房縣法院共對200余家被執行企業“點單式”發布《信用風險預警告知書》,信用風險預警后,企業主動履行金額達607萬元;將43家企業移出失信名單,向誠信履行企業充分釋放守信紅利。
(選自 湖北日報客戶端房縣頻道 作者 劉睿 毛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