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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報訊(記者艾紅霞)鑒于我省當前水旱災害防御形勢,按照《湖北省水利廳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響應工作規程(試行)》相關規定,省水利廳決定于8月25日18時啟動洪水防御IV級應急響應。
省水利廳要求,在響應期間,全省水利系統要高度重視,壓緊壓實防御責任,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守和領導帶班制度,密切關注雨情、水情、汛情變化,滾動預測預報,加強會商研判,科學調度水利工程,重點做好水庫、塘堰、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災害防御工作,特別是強降雨區要規范開展巡堤查險和水庫溢洪道清障、閘門檢修等工作,落實預警叫應措施,強化防汛搶險技術支撐,提前轉移危險區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