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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開車不慎撞人后,竟讓兒子來代父替罪。沒想到的是,天衣無縫的計謀還是露出“馬腳”,一對父子雙雙獲刑。近日,經湖北省安陸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當地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審判處父親張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以包庇罪一審判處兒子小康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9月8日,承辦檢察官介紹,去年2月8日晚,從事建筑行業的張某駕駛小轎車從鄉間道路回家,不慎與同向在前駕駛二輪電動自行車的章某相撞,造成章某受傷、兩車車損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張某驚慌失措,駕駛小車逃離,并電話告知妻子。妻子立即與兒子小康(化名)駕車與張某會合。三人商議后,一同返回事故現場對章某進行了救治。當交警來到現場時,在張某的授意下,小康主動供認自己是肇事者。
后章某送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一個年僅30歲的生命因一場車禍與家人陰陽兩隔,家人悲痛萬分。
交警在現場勘查后認定,肇事者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觀察不力,采取措施不當且交通事故后逃逸,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及過錯,應負全部責任。
警方將此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在辦案過程中,聽聞有社會傳言肇事者并不是小康,而是張某,這讓一起平常的交通肇事案變得迷霧重重。為此,檢方要求公安機關進行補充偵查,查明全案真相。經警方技術偵查,坐實兒子小康并非肇事者。去年4月7日,張某攜子主動到警方投案自首,如實供述其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實。
“張某是家庭的頂梁柱,一旦坐牢,家中將失去全部經濟來源,為了不讓家庭受到過大影響,所以想出了讓兒子頂罪這么個荒唐主意。”承辦檢察官告訴極目新聞記者。
為減輕罪責,張某與被害人近親屬達成民事賠償協議,積極賠償180萬元,取得了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
記者了解到,當地法院一審判決下達后,張某父子二人均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認罪伏法。目前,相關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