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視網被法院查扣9002萬元資產
本報訊(記者 張欽)樂視網發布公告稱,近期,根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申請人:天弘創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相關進展如下:
經天弘創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申請,北京市一中院決定“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申請人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樂樂互動體育文化發展(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鵬翼資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名下價值九千零二萬二千元的財產。”
樂視網認為,《民事裁定書(申請人:天弘創新)》涉及保全金額非上市公司最終需承擔金額,上市公司最終法律責任以有權機關裁決結果為準。若上市公司勝訴、裁決意見證明天弘創新此次申請為錯誤保全,上市公司保留向申請人追究錯誤保全責任的權利。
根據樂視網目前了解到的情況,本裁定所述事項未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審批、審議、簽署程序,其法律效力存疑。上市公司會積極應訴,以避免上述違規事項對公司、中小股東權益的損害,保護上市公司利益。
樂視網表示,如公司最終勝訴,上市公司權益和中小股東利益得到保護,公司免于承擔任何賠償、回購責任,公司或有債務將得到緩解,有利于后續生產、經營恢復;如公司敗訴,上市公司根據承擔的回購和其他賠償責任、債務等,會向相關責任人及相關公司繼續追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