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顯示,8月25日起,對批量轉換范圍內的個人住房貸款,按照轉換規則,統一調整為LPR定價方式。若客戶不接受批量轉換,可于一定日期前自主轉換;批量轉換完成后,如果客戶對轉換結果有異議,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自助轉回或協商處理。
也就是說,2020年1月1日前已發放或已簽訂合同未發放,且截至2020年8月24日(含),尚未辦理定價基準轉換的存量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含個人商用房貸款,不含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貼息貸款),五大行將統一自2020年8月25日起批量轉換,您無需自己進行任何操作了。
8月31日前轉換完成
根據人民銀行此前發布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后不能再次轉換。已處于最后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原則上應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五家國有大行此次批量轉換的規則基本一致,主要包括:轉換時點等價轉換,加點數值(可為負值)為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的LPR的差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利率調整周期、利率調整日與原合同保持不變;從轉換時點至第一個利率調整日(不含)利率水平不變;在每個利率調整日,貸款利率水平由利率調整日前一日的相應期限LPR與轉換時確定的加點數值計算確定。
銀行方面表示,如果貸款人不想批量轉換,還想保持原合同的定價方式,建議在各家銀行規定的時間內,通過手機銀行、網上銀行或者原貸款經辦行等途徑進行登記。此前,交通銀行已經于7月20日發布類似公告。
要不要轉換成LPR利率?
業內專家表示,兩種轉換方式各有優勢,具體如何選擇取決于您自己的判斷,特別是對未來利率走勢的判斷。
“如果你認為未來LPR會下降,那么轉換為參考LPR定價會更好;如果認為未來LPR可能上升,那么轉換為固定利率就會有優勢。”專家同時提醒,對于銀行提到的如果貸款人不想批量轉換,建議在各家銀行規定的時間內,通過手機銀行、網上銀行或者原貸款經辦行等途徑進行登記。應該有兩類,第一種是單獨還貸人的,第二種是有共同還貸人的,第二種需要全部還貸人操作完畢才可以,“以郵儲銀行APP為例,想要轉換,必須需要主貸人填寫,之后發送驗證碼到共同貸款人,得到其驗證同意等一系列操作后才可以,因此一定要耐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