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第二批獲批的公募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說明書和基金合同陸續披露,“公募FOF投資貨幣基金比例不得超5%”的傳言得到證實。多位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這一限制來自于監管要求,主要是為了防范貨幣基金市場風險,并回歸公募FOF大類基金資產配置的本源。
華南一家中型公募產品部人士告訴記者:“這一規定是監管部門要求加上的。隨著貨幣基金規模越來越大,市場潛在的流動性風險和信用風險備受關注,監管部門對貨幣基金投資的限制也是越來越嚴格。”據該人士分析,對公募FOF貨幣基金資產比例的限制可能是為了防止基金公司借貨幣基金沖規模,并由此放大貨幣基金市場風險。
該人士告訴記者,“從實操層面上看,公募FOF可以買自家的貨幣基金,如果不讓買自家的貨幣基金,就可以通過互換互利來擴充規模。例如,我可以買你家的貨幣基金,條件是你買我家的貨幣基金,通過這樣的交叉持倉,可以達到合作互利的效果。但這樣的做法也放大了貨幣基金流動性風險,受到監管的嚴控也在情理之中。”
北京一家公募相關人士表示,新規定除了出于對貨幣基金市場規模水漲船高和流動性風險的擔憂外,首批公募FOF大比例持有貨幣基金也可能引發市場對公募FOF在“資產配置”方面風格漂移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