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江蘇證監局向華泰聯合證券開出了一張監管警示函,指其作為財務顧問,未能對華泰美吉特燈都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簡稱“美吉特ABS”)的基礎資產進行有效合規審查,未能保證提供給管理人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江蘇證監局認為,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及《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信息披露指引》第三條的規定。根據《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故對華泰聯合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要求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和質量控制,提高執業質量。
值得注意的是,據券商中國記者的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的證監系統ABS項目處罰案例中,主要受罰對象為原始權益人、管理人、評級機構等,尚未涉及ABS項目財務顧問的處罰。換言之,華泰聯合證券此次受罰系行業首例。
項目參與各方已遭處罰
公開信息顯示,美吉特ABS成立于2016年9月29日,成立規模21億元,基礎資產為昆山美吉特燈具市場門面房租金的收費收益權,該市場以燈具批發為主。產品有4只優先級債券合計占比94.8%,由原始權益人提供差額支付,并由中科建設開發總公司進行擔保。
早在2017年2月,美吉特ABS就曾發生未按約定頻次劃轉資金的情況,根據2017年6月的托管報告,“資產服務機構的資金歸集義務處于持續的不履行狀態”,主要依靠差額補足款完成證券本息償付。
事實上,在此次處罰之前,美吉特ABS項目的原始權益人、管理人以及律師事務所早已因此受到過監管機構處罰。
2019年3月20日,江蘇證監局對金杜律師事務所出具警示函。主要原因在于該所在美吉特ABS項目執業中,對項目基礎資產真實性未審慎履行核查和驗證義務;未將實地調查情況做成筆錄;未按照規定方式對違法違規記錄進行查驗;未按要求制作查詢筆錄。
而早在2018年9月18日,該項目的原始權益人及管理人同時被江蘇證監局出具警示函。根據監管公告,原始權益人昆山美吉特燈都有限公司涉嫌向管理人等中介機構提供虛假材料、侵占損害專項計劃資產、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而管理人上海富誠海富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海富通”)被認為未對美吉特ABS基礎資產及原始權益人進行全面的盡職調查,在美吉特ABS存續期間未能有效監督檢查基礎資產現金流狀況,出具的《華泰美吉特燈都資產支持專項計劃說明書》內容與事實不符。
華泰聯合成首例ABS財務顧問受罰
今年以來,已有多個ABS項目遭到監管機構處罰。
6月28日,北京證監局對奧凱航空出具警示函,認為其作為奧凱航空B2B本票債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原始權益人,在專項計劃存續期間,未按照專項計劃相關約定足額歸集基礎資產現金流,侵占、損害了專項計劃資產。
5月17日,黑龍江證監局對華林證券出具警示函,指其作為“紅博會展信托受益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管理人,存在盡職調查不到位,存續期管理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及時,對專項計劃的部分風險防范措施、增信措施落實不到位,風險監測不及時,披露不充分等問題。
4月3日,遼寧證監局因相關項目存在的風險問題,對慶匯租賃一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簡稱“慶匯租賃ABS”)的原始權益人、計劃管理人、律師事務所、評級機構出具了警示函。
值得注意的是,據券商中國記者的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的證監系統ABS項目處罰案例中,主要受罰對象為原始權益人、管理人、評級機構等,尚未涉及ABS項目財務顧問的處罰。換言之,華泰聯合證券此次受罰系行業首例。
另根據Wind數據統計,今年以來,共有24家財務顧問機構成功發行過企業ABS項目,其中華泰聯合證券發行總額為30.55億元,位列第5名。